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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用程序
1. 查詢租用檔期
2. 填寫租用申請表
租用者須以電話或電郵查詢場地設施的租用情況,確實租用情況後,方可入紙申請。
(此查詢並不視作正式租用)
確定租用日期後,租用者需以電郵或傳真遞交已填妥之申請表予租務部。在遞交申請表時,煩請夾附以下文件:
► 商業登記或社團註冊;或/及
► 由稅務局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 88 條認可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的証明。租用者有責任確保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已送達本館租務部。
3. 確認檔期及繳交訂金
如獲接納訂場,租用人將會獲書面通知並須繳交訂金;有關租用申請須在繳付訂金後方為落實。
(詳情瀏覽本場館網頁或致電查詢)
4. 完成租借程序
收到場地租用確認信,並於使用場地前繳清場地租金及其他設備費用的餘額。
租用程序
租用收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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